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同心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来源: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4-07-23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产业提档升级,经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遴选,现将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主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了便于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资格。

举报电话: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