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坚持加强草原保护管理和草原征占用服务两手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林草部门在地方经济建设和民生工程中的服务作用,不断创新项目建设征占用草原审批举措,积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畅通信息,协调发展。为顺利推进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县林业局加强信息沟通,积极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指导到位,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与被征占草原单位和群众的关系,排除干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征占用草原工作中主动跟踪指导服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审批,随报随办。为加快各类建设项目进程,对符合占用林地草原条件的待批建设项目,县林草局采取随来随办、随到随办,审核事项不过夜,组件及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同时,加大与自治区林草局对接力度,专人盯办审核进度,争取绿色通道、优先审核,缩短项目审批时限,做到“区、县两级联动”。
三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需办理但还在组件阶段和已提交申请不合规退回的项目,县林草局派专职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现场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全流程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群众做好项目组件、报件、补件工作。
四是梳理分类,为企减负。对临时征占用草原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后,不再缴纳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对于民生工程临时占用草原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植被恢复承诺函后,不再收取植被恢复保证金;对项目临时用地结束且植被恢复后的,有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复垦验收,不再进行草原植被恢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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