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办园规模,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县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行,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宁发改规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遵照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同心县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公示期间如您对《同心县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三、征集方式
邮件反馈:nxtxxfgj@163.com
信函反馈: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751300
收 件 人:马欣儿
联系电话:0953-8028771
邮件或信函都请注明“同心县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实施方案”字样和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编制《同心县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实施方案》时参考吸纳。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