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临时用地管理和审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同心县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公示期间如您对《同心县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三、征集方式
1.邮件反馈:txxzrzyj@163.com
2.信函反馈:
邮寄地址: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收件人:李涛
联系电话:0953-8022114
邮件或信函都请注明“意见反馈”字样和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参考吸纳。
期待您的参与!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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