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同心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心县门户网站(http://www.tongxi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同心县人民政府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是政策规定和发展计划方面:
1.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方面:
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优抚救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7.行政机关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8.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情况;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公共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其建设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办公地点、通讯方式等;
2、政府领导组成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职位、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县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详情见同心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心县门户网站(http://www.tongxin.gov.cn)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同心县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ongxin.gov.cn)。
(2)新闻发布会公开。
(3)政府公报公开。
(4)报纸、电视、广播等其他方式公开。
同时,县档案馆、图书馆作为同心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中心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县档案馆:
办公地址:同心县利民街00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图书馆:
办公地址:同心县庆王街与豫海南街交叉口(同心县博物馆后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电话:0953—8639922
2、公开时限
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同心县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tongxin.gov.cn),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寄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同心县新区行政中心326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请处理
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人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目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三、工作机构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同心县人民政府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751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8637408 传真:0953-8022328
电子邮箱:txxzfbgs2021@163.com、
政务新媒体:新浪微博:同心政府官微
县政府各部门均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其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心县政府办公室举报。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953-8022350
传真号码:0953-8022328
新浪微博:同心政府官微(https://weibo.com/u/6431945317)
通信地址:同心县新区行政中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