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3-00077 发文时间 2023-04-14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3年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同心县2023年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强化种业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种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县种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2023年全区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自治区关于种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修改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品种权保护意识,使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使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对全县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种业监管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种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提升用种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升依法治种能力。

(二)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参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坚决取缔经营假劣农作物种子和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的单位(个人)和窝点,打击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行为。

(三)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种子、种畜禽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必备,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

(四)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种子检疫性病害、种子田间纯度,提升种子质量水平。

(五)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

(六)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在春秋两季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畜禽种业方面,组织开展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

(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重大复杂案件上报自治区,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八)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区通报、各县联查”要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九)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利用全国

农业综合执法种业大数据平台、石嘴山慧执法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同心县种业监管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员为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执法大队,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提升年活动的日常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真正做到职责清楚,责任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抓好具体实施,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

(三)强化队伍支撑。积极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认真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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