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617 发文时间 2022-07-0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心工业园区,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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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十四届县委第23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努力穷尽问题隐患,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全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工作安排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从7月2日开始,分两个阶段推进,7月中旬前进行排查阶段,排查问题隐患必须建立台账。随即开展治理化解,做到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按照“五定”方式落实整改任务,8月底前完成整改70%,9月底所有排查起底的问题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条”措施、吴忠市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及同心县74条具体措施,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消防、特种设备、水面、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后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查治隐患、防范风险、遏制事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本着穷尽一切隐患的目标,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各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对于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切实从源头上减少隐患,降低风险。

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内容、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吴忠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隐患、各类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开展“三查四看”(查问题整改情况,查工作落实情况,查整改成效;看所有问题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看是否建立了清单台账、制度措施、明确责任,看是否检查验收实行闭环管理,看责任单位是否履职尽责落实任务要求),杜绝隐患反弹,确保问题清零。

(二)自然灾害防范治理行动。一是开展水旱风险排查。全面开展排查防汛抗旱应对处置风险隐患,建立“一案、一帐、一单”(建立落实改进工作方案、建立排查风险隐患台账,提出需要立项实施和改进提升的项目清单)工作措施,补全短板弱项,有效应对水旱灾害风险。二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对全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摸排梳理,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分布、监测措施、监管责任人及发生险情时应对措施等情况。三是开展应急处突排查,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重点排查预案编制、组织体系建设、应急值班值守、救援队伍组建、救援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协调力量的统筹等,最大限度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专项治理、防溺水专项整治,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主动履职尽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主管和分管责任,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落实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查提效。县安委办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开展“一杆子插到底”的明察暗访、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全面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漏死角,纠正重视不够、措施不强、落实不力等问题,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县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清单



附件1:

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清单

1、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且有效;

2、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组织机构、全员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并取证;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培训学习以及档案资料的整理情况;

5、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以及人员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制定、备案及使用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应急预案是否备案;安责险是否购买;

7、是否制定了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值守是否有记录;

8、企业隐患“日查、周查、月查”落实情况(隐患巡查记录簿、隐患整改销号台账的记录等);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9、矿井通风系统情况。矿井主扇、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转;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等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掘进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不通风巷道、不合理的盲旧巷等;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10、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11、瓦斯防治。通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是否全部到岗,尤其是瓦斯检查人员是否全部到位;停产放假期间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

12、采掘工作面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13、机电运输情况。是否对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进行检查;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检修、检测检验;是否严格执行停产放假期间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

14、开拓巷道与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情况。矿井所有开拓巷道及掘进工作面情况是否存在巷道严重失修情况,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顶板离层仪矿压观测情况;是否存在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水害防治情况。井下水仓积水及排水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16、企业作业现场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

17、疫情方面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附件2: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清单

1、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且有效;

2、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组织机构、全员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并取证;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培训学习以及档案资料的整理情况;

5、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以及人员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制定、备案及使用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应急预案是否备案;安责险是否购买;

7、是否制定了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值守是否有记录;

8、企业隐患“日查、周查、月查”落实情况(隐患巡查记录簿、隐患整改销号台账的记录等);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10、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1、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12、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13、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14、边坡是否存在浮石、滑移现象;

15、企业各区域的风险告知和警示标志是否设置;

16、企业作业现场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

17、疫情方面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附件3: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清单

1、重大隐患检查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5)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6)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2、厂区环境整治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3、各区域、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测、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检测检验;

5、配电室管理情况,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

6、主要负责人带班及值班值守情况;

7、是否按照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改2021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问题隐患的函》和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督办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对设计诊断专家查出的问题隐患开展整改工作,有无整改相关资料;

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及档案资料整理情况。


附件4: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排查清单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2、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4、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 等问题;

5、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7、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8、营业场所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

9、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附件5:

森林草原防灭火排查清单

1、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灭火宣传教育情况;

3、强化火源管理,实行用火审批制度;

4、对林牧区周边人员和林内施工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明确监护人员,做到  老人、小孩有专人看,智障人员有专人管;

5、开展文明祭奠,抓好坟头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6、对林牧区重点部位,提前开设防火隔离带;

7、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强化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指挥员、扑火队员进行扑火知识、扑火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提高战斗力;

8、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

9、加强救援物资设备储备,做好日常维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10、加强预警监测和值班调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1、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安排森林草原防火经费预算;

12、加强火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确保火险隐患排查到位,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13、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引发草原火灾的肇事者要依法严惩,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附件6: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排查清单

一、道路隐患  

(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未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等损毁,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    

(一)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危及交通安全的。  

(二)占用、挖掘道路施工、道路养护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以及施工作业完毕未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  

(四)6米以上高路堤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未安装防撞护栏的。  

(五)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未修复的。

(六)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七)非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八)道路存在滑坡、坍塌等隐患的。  

(九)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

(十)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道路未设置禁止驶入标志的。  

(十一)高速公路上标志标线方向指示不清,设置位置不合理易被地形、树木遮挡;路面反光标线、轮廓标等反光  效果极差,无法满足夜间安全行车需要;公路路面破损坑,  道路排水不畅造成易积水路段、高边坡和易滑坡路段,桥梁伸缩缝破损;高速公路防撞护栏缺失或损坏,道路隔离栏栅(墙)缺失或损坏的路段,隧道风机、通信和照明等设施隐患、隧道渗水。在高速路上从事非交通活动。

二、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隐患  

(一)不具备开业时所必需的安全条件。

(二)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交强险。

(三)未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分管领导作为交通安全直接责任人,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落实到每一条经营线路和客运站场。

(四)未建立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制度。

(五)未建立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六)未建立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和保养维护制度。  

(七)未建立落实驾驶人动态监管制度。

(八)未建立落实超长客运、旅游包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九)未建立落实安全员上路巡查制度。

(十)未建立车辆交通违法处罚制度。  

(十一)未落实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十二)未建立落实车辆、驾驶人信息化管理制度。

(十三)未建立落实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十四)未建立客运车辆报废制度。

(十五)未建立落实长途客运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

(十六)未建立落实运行线路管理制度。

(十七)未建立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十八)未建立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三、客运场站隐患  

(一)未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制定站内应急处置方案,站场管理人员不熟悉方案。  

(三)每天未对站场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站内停靠车辆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防锤、逃生窗)的检查,强化安全逃生知识宣传碟片的播放。

(四)站场内未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安全检测仪、消防栓等。

(五)未对站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如何疏散乘客、应急处置、安全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

(六)每天未检查灭火器的气压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未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

(七)站内未安装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制度;未对站内所有电路设施设备进行排查。

(八)未在场站内、外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中型中级以上及大型高级客车未安装视频播放设备,客运车辆驾驶人、售票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在发车前未利用客车  视频播放设备和人工宣讲的方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车和应急处置常识。

(九)未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安排专人值守,加大“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查堵力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十)未落实专门的场地和人员,在每天或每班车辆发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十一)未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在发车出站前,对驾驶人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严防不符合资质或带病的驾驶人及未经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站。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隐患  

(一)不具备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

(二)未按要求发放、使用和管理《二级维护合格证》。  

(三)未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和维护合同对维护保养项目进行逐项核实,擅自减少维护项目。

五、客运车辆和校车隐患  

(一)未经检验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二)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相应技术等级或不在有效期内,未按时接受运管部门的定期审验。

(三)未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消防设备及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

(四)车门设备启闭不灵活,并有自行启闭现象,自动开关与手动开关不能同时正常使用。

(五)车窗密闭型的客运车辆,未安装安全锤;逃生窗不能随时开闭。  

(六)双燃料车辆CNG气罐未经质监部门年审或检验合格。  

(七)长途客运车辆未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或功能失效。  

(八)校车未持有统一制作的校车专用通行证并喷涂或张贴醒目标识。

六、危化品运输车隐患

(一)未经检验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二)罐式车辆的罐体未经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

(三)未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或功能失效。  

(四)未喷涂和悬挂危险化学品运输标志,未配齐安全防护设备。

七、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驾驶员隐患

(一)未按时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提供体检证明,驾驶证不在有效期内。

(二)近3年发生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四)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

(五)准驾记录与准驾车型不相符。  

(六)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七)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未持证上岗。

八、从业人员培训机构隐患

(一)未建立落实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考分离制度。  

(二)从业资格申请受理、考试工作流程不规范。  

(三)从业资格考核员未持证上岗。  

(四)从业资格证件制作、发放程序不规范。  

(五)涉及从业资格考试的各项收费不规范。

(六)未建立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或不完善。

(七)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存在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隐患

(一)不具备检验资质。  

(二)检验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  

(三)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检验.

十、学校隐患

(一)未建立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制度:按照客运驾驶人的要求,对校车驾驶员,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二)未建立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要求,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校车的条件。  

(三)未建立落实校车日常监管制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校车,对校车每次运载情况检查登记。  

(四)未建立落实租用车辆管理制度:对租用车辆等非校车运载学生的,严把车辆质量关和驾驶人的资质关,严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及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驾驶车辆。  

(五)未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把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课程,每月至少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六)建立落实隐患排查制度:不定期排查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及时予以整治,不属于学校职责的,及时报送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附件7: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1、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验收、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示。

2、临建设施:现场围挡、封闭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

3、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施工场地文明管理、材料管理、现场防火。

4、临时用电: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安全、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室、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5、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6、施工机具:木工、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

7、基坑支护和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

8、外脚手架工程: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提升脚手架。

9、模板工程

10、混凝土工程

11、塔吊:基础与轨道、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制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附墙、结构设施、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

12、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导轨架、电气安全、通信装置、安拆、验收与使用

13、物料升降机:基础与导轨架、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

14、起重吊装: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锁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建码放、警戒监护

15、砌体、粉刷工程

16、屋面及防水工程

17、外墙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交叉作业

18、室内装饰工程

19、通风与空调工程

20、钢结构工程


附件8: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一、商业零售企业营业厅听到等公共空间

1、商品、装饰材料、电缆等遇火源(电气短路、电弧、明火等)可能导致火灾。

2、私自拉结电缆、插板因负荷受热、故障等可能引发漏电、火灾。

3、烟头等明火可能导致可燃物燃烧。

4、酒类、指甲油等易燃易爆品遇火源可能导致爆炸、火灾。

5、大客流在突发事件(如火灾、突发停电)人群恐慌导致拥挤踩踏。

6、促销活动突发大客流可能导致通道拥挤踩踏

7、临时搭建舞台或活动座椅、储存柜等不牢固导致坍塌。

8、中庭护栏或玻璃碎裂导致坍塌。

9、电梯、扶梯系统缺陷导致坠落伤害。

10、装饰用水可能导致淹溺或漏电导致触电。

11、玻璃幕墙、公告因极端天气或外力下固定不牢导致人员伤害。

二、餐饮厨房

1、使用天然气、煤气等气体泄漏、遇火源高温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2、厨房用油、可燃物等物质遇火源可能导致火灾。

3、设备长时间运行导致电器元件发热导致火灾。

4、消毒柜或消毒物品高温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5、厨房内排烟口、排油管道内油污与高温或油炸导致火灾

6、私自拉结电缆、插板因负荷受热、故障等可能引发漏电、火灾。

7、厨房清洗区域潮湿可能导致电气漏电。

8、高温加热设备操作不当使沸腾高温叶童导致爆炸灼烫。

三、仓库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导致自燃爆炸。

2、私自拉结电缆、插板因负荷受热、故障等可能引发火灾。3、堆放物品过高或储存物品不稳导致坍塌。

4、电气设备高温可能导致火灾。

5、配电柜、动力电源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触电

6、灭火系统误动作(控制失效或阀门缺陷)导致气体喷放。

四、变配电室

1、变压器、配电柜因短路过负荷可能引发火灾。

2、配电室、电缆故障或操作导致触电。

3、灭火系统误动作(控制失效或阀门缺陷)导致气体喷放。

五、锅炉房

锅炉房内可燃物质遇火源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六、灭火器

气体灭火器失效或超压导致爆炸中毒。、

七、人员教育培训持证

1、CRT、司炉工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2、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

3、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附件9:

学校安全检查项目及内容

一、校舍及建筑设施

对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地、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大门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进行逐项彻底检查。围墙、楼层是否存在裂缝、漏水、断裂隐患;在建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否真正落实。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建筑和设施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迅速采取维修、封停、限期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

二、消防设施

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灭火设备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日常维护、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疏散逃生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是否实施;学生宿舍内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电线是否存在老化、裸露现象;各种电气设备、热水器、电闸箱的开关安装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三、特种设备及重要设施

重点排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持证情况;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凡学校自烧有压锅炉,使用前必须经质监局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手续。自烧无压锅炉也要做好日常管理。学校自聘锅炉工必须持有检验合格的上岗证。

四、食品卫生安全

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制度,食品设备设施及餐具是否消毒,是否执行48小时饭菜留样制度,水源是否经检验合格;对库存主副食、调料的清理、清查及防止过期失效食品流上餐桌的措施是否落实;学校对食堂的监督、监管情况是否到位等。

五、交通安全

对中小学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同全体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留存存档。

六、校园安保工作

排查校园报警、监控设备是否有效,有无死角。排查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安保器材装备是否配齐有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排查学校应急管理队伍是否建立,应急保障条件是否到位。门卫室是否张贴当地派出所及民警联系电话,学校是否建立安全巡逻队。学校周边有无安全隐患,是否经常进行排查。

七、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各校结合年度安全预案修订,对学校总安全预案进行修订,细化措施,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八、教学环节隐患排查工作

学生下课、放学期间要有值班教师,防止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对楼梯、护栏等要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门卫管理、校园巡查、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管理实验室化学药品,对有毒、有害化学药品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

九、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

重点检查是否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相应预案,特别要防范大雾、暴雨、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后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

十、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教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妥善处置;同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十一、学校防溺水安全

制定方案、制发通知,安装警示标志。


附件10: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一、日常消防检查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防火日检查情况。

10、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器材

1、器材品种、规格、数量适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2、器材无严重锈蚀、零配件完好无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消防给水水压充足,可确保在保护有效范围内使用。

4、器材已落实到班组或专人保养。

5、有器材检查记录

三、通道

1、主干道、支干道、梯间、车间、工序出入口无障碍。2、消防栓、器材放置点有否被堵塞。

3、物品放置在定置范围内、车辆不乱停乱放。

4、标志、标线设置清晰合理。

四、电器设备

1、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是电气设备安装符合防爆要求。

2、车间、部门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

3、办公室、化验室、仓库在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仓储

1、仓库物品有标识、数量、警示标志、并按指定功能放置相应物品。

2、仓储物资按墙距、垛距、间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

3、仓库有日常通风、透气,降温措施落实好。

4、仓库、厂区、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并有检查记录。

六、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1、动火按要求办理审批,并落实好有关人员责任。

2、生产岗位按时填写安全记录表。

3、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按时、按要求巡检设备,无违章操作。

4、按时、按要求完成消防整改项目并回复。

5、无违规建筑、无违章作业、无违规吸烟。

6、对员工进行消防演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

7、无发生各种事故。

8、操作工人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附件11: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检查内容

1、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名监测人员。

2、定点监测点的设置和地质灾害监测仪器(锣、哨子、钢尺、裂缝报警器等)。

3、《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

4、气象预警预报、宣传会议等记录本。

5、监测人员签订《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

6、监测预报工作:监测人员联系电话,监测的主要迹象、监测主要内容手段及方法和临灾预报的判断依据。

7、应急避险撤离工作标示牌:预定安置地点、预定撤离路线、预警信号、疏散命令发布人。

8、建立了县、乡、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联系单位和人员)

9、监测人员工作目标。(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

10、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属有关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并实行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联系各乡镇制度。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等制度健全完善。

12、《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资料。汛期全面启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网络。

13、宣传培训和避灾演练工作。地质灾害宣传画册、宣传单、警示标牌、发放宣传资料、会议宣传资料,每年都开展至少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记录、相片等。

14、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确保各隐患点24小时有人值守,各值班监测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15、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动态巡查和强降雨时的“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

16、监测员岗位技能:四会五知”。“四会”是指:会根据监测对象确定监测位置及主要内容,实施监测;会使用相关监测设备和简易监测工具进行测量,熟悉监测对象的简易监测方法;会记录监测数据,并做出初步分析判断;会采取措施进行临灾时的应急处置。“五知”是指:知道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知道监测对象灾害规模及隐患区范围、影响户数与人数,主要监测内容及灾害前兆;知道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具体应急安置地点;知道灾害点发生变化时如何上报;知道各监测阶段的时间与次数。  

17、巡查工作包括:降雨和洪水暴发的情况,隐患点的地质变化情况,地表及建筑物变形迹象,环境变化和异常情况,易引发地质灾害的人类人程活动等。

18、汛期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崩塌滑坡隐患点所处斜坡是否发生局部沉陷、隆起、裂缝及其变化,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否变形开裂;

(2)村庄、民房后山坡上的引水渠、蓄水池、水塘等是否渗漏;

(3)沟谷河(溪)、泉(井)水浑浊度(泥沙含量)、流量、颜色变化;

(4)房屋等建筑物墙、地面是否有开裂、下错或变形加剧;

(5)沟谷上游是否有阴断沟谷的堆积体及其变化情况;

(6)山体及地面是否出现异常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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