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384 发文时间 2022-05-0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全面提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扎实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依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地震局、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减办发〔2021〕04号)及吴忠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吴应急指挥办发〔2020〕9号)要求,制定了《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附件:同心县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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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同心县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吴忠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全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在全县城乡社区中评选出1-3个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先进社区,推荐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评。

二、基本条件

(一)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责任事故。

(二)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和脆弱人群清单。

(三)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社区应急预案。

(四)有经常性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五)有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路线图。

(六)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并储备一定物资。

(七)有防灾减灾救灾志愿队伍。

(八)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九)主要建(构)筑物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社区减灾组织管理机制。成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灾害信息员。制定社区综合减灾规章制度,建立综合减灾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建立包括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等在内的防灾救灾志愿队伍及其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必要的培训,注重发挥社区楼栋长、网格员等在社区减灾中的作用。定期对综合减灾工作开展自评自查,建立和保留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文字、照片、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开展治理,及时清理障碍物,确保消防车、急救车等应急车辆行驶畅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社区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并置于社区醒目位置,供社区居民了解掌握。要列出社区老人、儿童、孕妇、病患者、残障人员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救助措施。要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队伍,定期开展培训,使其在脆弱人群结对帮扶、宣传教育和义务培训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编制社区应急疏散示意图。社区要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编制社区应急疏散示意图。社区应急疏散示意图要包括:灾害风险点、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社区周边避难场所地理位置;各居民楼安全通往避难场所的示路线。社区应急疏散示意图要科学计算疏散路路线、人流量和避难场所容纳量,并置于社区醒目位置,供社区居民了解掌握。

(四)制定社区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社区要结合灾害隐患、脆弱人群、区域环境等实际,制定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启动标准,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明确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脆弱人群的联系方式以及结对帮扶责任分工等。同时,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演练过程有照片或视频记录。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演练效果评估,进行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城市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农村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五)深入开展社区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社区要充分利用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载体作用,定期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及社区内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防灾减灾培训,并对宣传教育培训过程进行文字、图片和视频记录。

(六)加强社区减灾设施和装备建设。社区要建立社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明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各功能分布等信息。要张贴社区应急疏散路径示意图,在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要设立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点,配备救援工具、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照明工具、应急药品和应急食品、饮用水、棉衣被等基本生活用品。要具备社区灾害预警系统,确保系统紧急状态下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建和创新。在创建过程中,社区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及创建工作基础等情况,利用当地民间艺术形式及现代技术手段,在组织居民参与、灾害预警预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形成地方独有的做法或经验。

四、评定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评定标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国减发发〔2020〕2号)进行创建评选。

(二)时间安排。6月-7月底,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开展积极的社区,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8月初,社区开展自查自评,填写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表,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8月上旬,县应急、地震、气象对申报社区进行初评,评出拟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选单位,并将相应材料报市应急部门;8月中旬,市应急局对我县申报社区进行实地复审,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拟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选的社区材料及《申报表》报自治区应急厅;9月初,自治区应急厅、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社区逐一审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改进考评方式,注重创评实效。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最终落脚点是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水平。因此,今年的创评工作,将更加侧重对创建实际效果的考核。在创建过程中,要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综合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救援逃生物资储备等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初审和复审工作,确保创建真正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减灾委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加大对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装备、基层宣传和演练活动的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建立社区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要根据形势变化,在原有防灾救灾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新物资储备。持之以恒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预案完善及演练工作,确保创建成果长效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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