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2-00057 发文时间 2022-02-24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现将《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

  

    一、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是全部案件的受理机构,咨询、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督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执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均由投诉举报中心统一受理。

    二、局属各科、室、所在执法检查中,应将案件执法过程、检查结果及时填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执法平台,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以书面报告的方式经分管局长签字后转投诉举报中心。

三、中心受理后填制案件受理文书。

四、投诉举报中心对接受到的线索按照《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做出转交相关所和稽查队进行办理。

五、各所、队接到转办案件后,按照行政处罚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一)填报立案呈批表;

  (二)经局务会议研究填报立案审批表;

  (三)进行案件的调查;

  (四)对于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的案件,提出案件结案报告;

  (五)经法制科审核,案审委员会审查后,上报局委会进行研究处理;

  (六)下发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七)归档。

    六、各所、队将处理结果送投诉举报中心做结案处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