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1-00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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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责任部门: | 同心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区市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部署,县法制办对县委和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审查、确定,并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废止、失效、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请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认真执行清理结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同心县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同心县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同心县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同心县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5.同心县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6.同心县保留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