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3-00075 | 发文时间 | 2023-02-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办发〔2023〕1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承诺为民办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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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3年同心县人民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为民办实事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台账,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为民办实事落实;相关配合部门要担当尽责,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件实事当年办结、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实施。要进一步完善牵头单位具体抓、配合部门协同抓的为民办实事办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发改局要优化审核批复手续,及时审批工程类实事。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按政策规定拨付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检查,严禁挤占、挪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今年实事办理将坚持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专项督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门督查、群众代表评估督查等多种方式,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为民办实事落实的全过程。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工作和实事办理情况的知晓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各实事实施进度将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纳入全年效能目标考核。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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