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3-00013 发文时间 2022-11-10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同心县2022年第二批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同心县2022年第二批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2022年第二批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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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22年第二批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精心组织开展闽宁协作社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补充作用,本着布局安排安居富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项目,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资金投向要求,根据《福建省第十二批援宁工作队关于加强闽宁协作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援宁队发〔20222号)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507号)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同心县实际,经与莆田市城厢区充分协商,制定第二批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及资金安排

统筹使用2020--2022年的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拟实施帮扶项目包括:捐赠救护车、设立创业担保基金、支持教育结对学校建设等。

(一)调剂160万元,用于购买救护车。从第一批安排的1000万元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实施的同心县人民医院下马关分院门诊综合楼项目中,调剂160万元用于购买救护车,项目原安排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调减为840万元。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完成

(二)援助115万元,设立创业担保基金项目。为响应同心县百企兴百村行动,安排115万元为韦州镇庆华村等23个村企结对村提供创业贷担保基金(担保期3年),每个村5万元,按照110的比例撬动银行贷款1150万元,该贷款用于各村集体或村集体合作社与致富带头人采取联营的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促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完成

(三)援助20万元,用于同心县豫海中学安装LED显示屏为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深化闽宁教育交流协作,安排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20万元,用于同心县豫海中学报告厅提升工程,补助该校安装LED显示屏。

责任单位:同心县豫海中学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完成

(四)援助35万元,用于同心县第六中学购置教学设备

1.为支持城厢区教育结对帮扶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安排闽宁社会帮扶资金24万元,用于同心县第六中学购置至少50台教学电脑。

2.援助闽宁社会帮扶资金利息11万元,用于同心县第六中学闽宁协作办公室改造提升安排,用于闽宁教育结对帮扶学校同心县第六中学闽宁协作办公室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同心县第六中学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安排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项目管理参照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落实五定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向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

(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质量。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二要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要规范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总结宣传,大力宣传闽籍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闽宁协作的做法和经验,营造全社会了解闽宁协作、关注闽宁协作、参与闽宁协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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