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2-00194 | 发文时间 | 2022-07-2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办发〔2022〕5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住建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吴忠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范、环保达标”的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县人民政府统筹指导,乡镇、部门具体实施,强化公共机构部门及社会团体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引导居民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生活垃圾产生的特点、产量、来源和成分等,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3.打造试点,示范先行。打造党政机关、中小学校、住宅小区等垃圾分类示范点和示范片区,及时总结经验,引领带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和重要意义,引导全民主动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5.加大投入,市场运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奖励补贴制度。鼓励社会资金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目标
1.2022年,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在所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个居住小区及6所中小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 2023年,所有公共机构、行业部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对县城所有餐厅的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豫海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
3. 2024年,总结试点、示范片区经验,发挥示范片区引领作用,提标扩面,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 2025年,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户数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
(一)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体系。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
2.分类投放:
居住小区:按照空间、楼栋、人数需求科学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鼓励建立积分制等管理体系,将积分和物业费、停车费等挂钩,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单位区域:主要指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有集中供餐的单位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无集中供餐的单位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类。
公共区域:主要指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商场、农贸市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类。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按照功能完备、集约节约、干净卫生、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中存在的混、散、乱、脏等问题。科学设置集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实行专人看管,实时保洁。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站(收集点、压缩站)按照分类类型配置不同的收集箱、箱、桶的标志标识和喷涂颜色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执行。垃圾箱、桶应及时清洗、擦拭,保持干净整治、无异味。鼓励居民自己配置分类垃圾专用容器(袋),实现家庭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
(三)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以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为目标,科学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系统,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问题。
1.运输设施: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量,足量配备各种分类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要统一标识、颜色,逐步安装GPS系统。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要及时清洗,保持车容整洁。
2.收运频次:根据不同区域、垃圾量大小等实际,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收运路线。原则上每天收运不少于1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适当增加收运频次。
3.收运要求: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处置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1.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跨区域合作,实现处理设施资源共享。加快引进新科技、新技术,2025年前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垃圾分类处理:
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并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监管。建立政府对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补贴制度,推动再生资源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厨余垃圾:全部收集运输到同心县餐厨协同污泥处理厂集中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县住建局负责加强指导监督。
有害垃圾:县住建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全程指导监督对有害垃圾应收尽收,全部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其他垃圾: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原则,由县住建局统一压缩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或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主体责任。县住建局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参与;县发改局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立项工作,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尽快实施;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工作经验,示范引领全社会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住建局、豫海镇要以居民小区为基本单位,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广大居民从自身做起,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逐步提升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四)打造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县住建局、豫海镇要以社区、小区等为单元,积极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县住建局要整合各类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示范片区建设,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开展。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融入校园、课堂”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学校带动社区、社区带动社会,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进,成立同心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燕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根枝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周文禄 县委办主任
马 锋 县政府办主任
马治龙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彦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 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周宪瑜 县发改局局长
杨 林 县教育局局长
王占全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李存明 县司法局局长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苏泽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占平 县住建局局长
张颖青 县文旅局局长
马汉俊 县卫健局局长
马汉骏 县市监局局长
马赞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局长
马 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洁 团县委书记
马如贵 豫海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董占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协调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3.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县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
4.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等政策措施,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
5.县教育局:负责推进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入校园、入课堂等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6.县工信商务局:负责运用生活垃圾分类循环经济利用、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产业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行业技术成果转化利用。负责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营单位引进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理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
7.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的审查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加强对生活垃圾资金的监督检查。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规划指导和项目用地保障。
10.县文旅局:负责监督指导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设施建设,引导游客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
11.县市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2.县卫健局: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13.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提供生态环保政策项目支持。
14.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5.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奖补制度,积分兑换激励等,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财政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住建局负责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收费制度,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同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
(四)监督考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内容。县委宣传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指标体系。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开展的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管和指导,结合“智慧城管”等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垃圾分类在线监管系统。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要依据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排放物监测,公示监测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宣传栏、公交站台、车身广告、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快培育本地垃圾分类及处理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队伍,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2.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箱(桶)粘贴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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