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2-00099 发文时间 2022-05-18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2年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同心县2022年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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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22年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区种植业有关工作意见和方案》(宁农(种)发〔2022〕5号)和《2022年全区种植业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初级农产品供给的决策部署,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调优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区域布局、品种结构、生产方式,促进产量增、质量增、效益增,不断提升粮食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政策要求

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对春小麦收获后复种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在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贴同时,县财政再给予资金补贴。

三、补贴对象

种植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

四、补贴资金及来源

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补贴资金,其中县财政补贴资金1270.8万元(春小麦3.354万亩,补贴资金670.8万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6万亩,补贴资金600万元)。

五、补贴标准

春小麦收获后复种的,每亩补贴资金40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200元/亩,县财政补贴200元/亩);完成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每亩补贴资金250元(中央财政补贴150元/亩,县财政补贴100元/亩)。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管委会)要将种植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具体田块,责任到人,细化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对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提高产量和效益。要广泛开展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培训、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准确解读扶持政策内容和实施路径,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户,并在“一卡通”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政策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春小麦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扶持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腐败问题,坚决杜绝无故拖延、拒付、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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