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1/2022-00098 发文时间 2022-06-01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促进消费十六项行动》的通知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促进消费十六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促进消费十六项行动》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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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促进消费十六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区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委和县政府决定实施传统消费提升、大宗商品消费稳定等十六项行动,激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回暖。

一、总体思路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商贸流通发展和消费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十六项行动,商贸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消费环境优化改善、消费理念创新提升,确保实现2022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活动主题

助企纾困·惠及民生·提振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传统消费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端午节、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节点开展“清凉夏日·浓情端午”“农民丰收节”“家好月圆·欢庆中秋”“喜迎国庆·惠享同心”等主题促销活动,支持鼓励县内百货、农特产品、餐饮、电信服务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假日“放价”优惠、竞技有奖、积分抽奖、主题派对等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全市商超专项消费券发放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实施大宗商品消费稳定行动。围绕汽车、家电、家居、家装、成品油等大宗商品消费,举办系列惠民活动。聚焦汽车消费,组织县内车企参加全市汽车惠民展、“在吴购车·返现有礼”、新能源车“约惠低碳·绿色出行”活动;聚焦石油消费,组织中石化、中石油等重点成品油企业开展“提信心·加油干”“全力以复·一起加油”等主题促销活动,让利于民;聚焦家电、家居、家装消费,举办“惠享生活·品质家居”“绿色家电·换新生活”“家装家居消费节”等活动。宣传引导全县居民参与“爱尚吴忠·千万消费券免费领”返利优惠活动,切实拉动大宗商品销售,促进消费品市场加速回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三)实施品质餐饮消费行动。结合创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和吴忠市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促进我县餐饮业健康发展,筹划举办美食节,推动夜市、特色小吃等品牌的影响力。组织县内餐饮企业参与全市第二批早茶示范店、十大面食品牌评选活动,加快名店名品培育。围绕县域特色美食、品牌餐饮、网红餐饮,发布同心美食电子地图,打造“风味同心餐饮榜单”。在重点餐饮单位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组织特色街区、餐饮骨干企业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优惠活动,点燃同心餐饮消费新热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新型消费引导行动。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来同设立“首店”,培育新型消费群体,并对引进各类知名品牌首店的给予资金奖励。引导传统商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文旅、娱乐、健康、养老、体育等领域多元融合的消费场景,开展老字号、国潮品牌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引领消费新趋势。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开展特色街区、“夜经济”商圈和网红打卡点评选,支持大型商贸体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各类“夜经济”促销活动,营造全天候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实施乡村消费挖掘行动。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新华百货、大百超市等传统商贸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品牌销售门店,把消费的触角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升级版”建设,支持推进电商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商产业供应链,扩大农产品网络消费。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六)实施文旅消费融合行动。推动文创产品开发。巩固提升剪纸、农民画、刺绣等传统技艺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引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商品;博物馆、红军西征纪念馆依托馆藏资源、陈列展览等要素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赋能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擦亮同心美食招牌。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深入打造以汤碗、碗蒸羊羔肉、油香、炒糊饽、韦州馃子等为代表的优质旅游美食产品;适时举办同心县旅游餐饮名店评选推广活动,评选出旅游餐饮名店5家,特色小吃名店10家;在市民和游客聚集的主要景点选址,推动发展美食一条街。丰富演艺产品供给。支持以同心县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为题材的文化艺术创作,促进相关作品搬上舞台、银幕、屏幕。鼓励口弦、花儿、眉户剧等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注重原真形态展示的基础上,提升节目创意,成为文化旅游品牌演艺节目。将文化演艺作为发展夜经济的重要载体,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景点等游客聚集场所,打造“白天观景、晚上看戏”等沉浸式文旅产品。(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会展消费带动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办会、市场运作”的原则,适时举办房车展、农特产品展,鼓励企业结合产品特色开展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品牌展会,支持企业依托线下展区,运用大数据、虚拟现实技术、云计算等手段,打破时空界限,构建“线上+线下”新场景。支持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丰富市民“购精彩”“购有趣”“购时尚”的立体购物体验(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外埠消费拓展行动。鼓励更多同心优质特色产品入驻宁夏优质特色展示展销中心,联合展示展销中心开展新品发布、产品推介等活动。依托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同心农特产品展销展示馆(区)等直销平台,推广销售同心农特产品,提升同心名优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拓展外销渠道。(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九)实施电商标杆企业培育行动。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市场主体,开展直播促销活动。按年度线上销售本地农特产品部分给予销售额5%的奖励,最高奖补不超过15万元。根据企业当年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评定5家同心县电商销售冠军企业(年销售额需达5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该款与上款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实施农特产品消费帮扶行动。针对销售本县农特产品20万元以上的进入832消费帮扶名录的同心企业、合作社,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动态监测户5人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合作社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40万元。实现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十一)实施全民网销农特产品行动。针对本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建档立卡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人群,年线上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按年度线上销售额2%给予奖补;年线上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年度线上销售额5%给予奖补,个人奖补金额上限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二)实施网货品牌打造行动。支持电商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涉农电商主体注册自有商标、开展SC认证、推行产品二维码信息技术追溯,创立自有农产品网货品牌。对自主拥有注册商标、并能创立自有农产品网货品牌、拥有自营店铺的企业,给予以下补贴:在2022年内注册商标且在线上批量销售的,给予商标注册费及注册服务费50%的补贴(每个商标每个大类不超过800元,总额不超过4000元);在2022年内申请包装和网货产品专利的,给予包装、产品设计费和专利申请费50%的补贴(每个包装、产品不超过1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三)实施同城配送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本地线上销售粮油、果蔬、肉类、禽蛋、副食品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同城配送工作,对使用自行开发的线上程序或平台开展同城配送业务的本地企业、合作社、商超等,年单量5-10万单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年单量10万单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本奖励专业配送企业不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四)实施物流降本增效行动。对开展线上销售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电商服务站承担快递业务每月定补100元。对我县的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及村级电商服务站,通过微信、快手、抖音等各种线上方式,销售同心县农特产品所产生的快递费用按照企业和合作社单量超过每5元补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五)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行动。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实行“一对一”联系机制,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建立统计服务站和全县批零住餐企业统计信息员联系制度。对今年成功申报入库以及效果好、贡献大、季度零售额(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法人企业和大个体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统计局)   

(十六)实施消费环境营造行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完善商务信用体系,督促商贸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各部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精心策划,创新模式,以多样化、个性化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推动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提升便民服务品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确保促消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强化联动,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调相关企业,整合资源、统筹策划促消费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内容,倡导诚信兴商、规范促销,引导绿色文明、科学健康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三)优化服务,强化防疫。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企业商家守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兑现消费承诺,确保促销手段真实,售后服务到位,退货渠道畅通,坚决杜绝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不法行为。要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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