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1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旺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镇区服务功能,推进乡村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良好充足的停车服务,创造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预旺镇拟实施预旺镇镇区生态停车场项目,为了满足该项目的用地需要,拟征收土地情况如下:
地块位置: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面积及土地类型:预旺镇南关村,征收土地面积18.68亩,拟占用农用地1.49亩,耕地1.43亩,建设用地2.49亩,未利用地14.7亩。
按土地权属:拟占用国有土地2.3亩,集体土地16.38亩。
用途: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预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同心县预旺镇
联系人:余生俊 电 话:13995056840
2、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宁夏程迪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海峰 电 话:18161574118
E-mail:1610848057@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范围
预旺镇南关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
2、主要事项
⑴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⑵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⑶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⑷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⑸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⑹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同心县预旺镇人民政府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宁夏程迪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
同心县预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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