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2-00329 发文时间 2022-05-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2〕87号)和《吴忠市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忠行”活动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22〕25号),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排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并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找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创新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

2.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3.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推动辖区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专版,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报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活动要求:涉及本地本行业的工作落实有活动方案,要做好人员安排和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5.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6.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7.各企业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各企业。

活动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做好人员安排和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深入细致的排查风险隐患,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问题隐患曝光警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8.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开展好专题行、吴忠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曝光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

9.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工作,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10.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11.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作宣传隐患举报电话12350的公益广告和广播公益宣传语播出,倡导全社会积极举报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四、创新方式方法,严密组织“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2.集中宣传。6月16日在县文化广场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演示讲解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3.要借助网络直播,探索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14.要引导群众互动,创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等活动,通过闯关得奖和分享有礼的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重要平台,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15.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各级通信管理、广电部门要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信和信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活动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运用合理的途径和载体开展好“全县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

五、深入思想发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和科普宣传活动

16.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力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优秀作品的创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活动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作品。

六、加强媒体联动,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精准性

17.重点围绕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同心工业园区,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等。

18.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进城务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同心工业园区,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

19.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结合结对帮扶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至少要制作悬挂1条宣传条幅。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20.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同心工业园区,县教育局等。

21.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通过播(发)放家庭用电、用气等事故警示宣传片、宣传彩页等方式,结合电动车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活动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及照片资料。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工作信息、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即时报送,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1500字以内)、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等材料。

请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组织人员关注宁夏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及“宁夏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宁夏应急”新浪微博、“宁夏应急管理”今日头条政务号、“宁夏应急”抖音号。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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