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646 发文时间 2023-07-20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履职预警通知书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履职预警通知书

同安委办预警〔2023〕36号     


被预警

单  位

县公安局、豫海镇

预警时间

2023年7月19日

预 警

内 容


    电动车存量大、分布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近期持续高温,电动车在充电、使用过程中自燃的风险增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


    请公安部门加强路面巡查,综合用好宣传、教育、警告、处罚手段,持续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请豫海镇督促各社区规范电动车安全管理,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要避免电池过充,以防线路温度过高、电池过热等因素引发火灾。


签 发

单 位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