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1/2022-00140 发文时间 2022-06-24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2年续签自治区购买855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协议的方案
同心县2022年续签自治区购买855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协议的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治区购买855个农村公益性岗位,用于续签2020年435人、2021年420人,安置在农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脱贫户家庭成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人员、三类监测户家庭成员服务协议,分配名额不作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原则上续签上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户家庭成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人员、三类监测户家庭成员,对不服从管理或无法继续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予续签并依据选聘程序重新选聘。

二、服务时限

用工协议服务期限签订为1年(2021年6月到2022年5月)。

三、待遇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补贴以吴忠市2021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38.7元为基数每月发放1345元。并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中途离职的,其意外伤害保险失效,变更为该岗位承继者并继续享受原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开发区)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于6月1日前做好2020年、2021年两批自治区购买的农村公岗续签工作,并将签订协议人员情况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围绕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建设行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确保公益性岗位良性运行且可持续增收增效,并按月汇总上报本乡、镇(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证明,确保工资发放及时,采取一卡通形式直补到人。

(三)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按照新阶段新要求,抓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对象选用、岗位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补短板,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凡续签协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工作在服务年度内根据情况进行安排,对于不参加培训的,将取消上岗资格。


附件:1.同心县2022年续签自治区购买855名农村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表

     2.考勤证明

     3.农村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农村公岗.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