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4/2022-00236 发文时间 2022-11-09
发布机构 同心县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同心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2年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管理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发挥招生政策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中的导向作用,调动高中学校办学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形成良性、公平竞争机制,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按照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实行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多元评价、择优录取,并将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

副组长:马占银  苏润军

成  员:教育股、考试中心、办公室、纪检室、普通高中学校负责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苏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祝同志具体负责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招生计划

县内三所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800人,其中:同心中学16个教学班800人,同心三中12个教学班600人,同心豫海中学28个教学班1400人;县外高中招生计划710人,其中:银川一中5人,六盘山中学335人,育才中学370人。

四、招生录取办法

1.县内普通高中招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及吴忠市公布的中考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教育厅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银川一中、六盘山中学、育才中学),由吴忠市公布录取分数线为432分。

2.县内三所普通高中录取按各校招生计划,采取“第一志愿,统一划线,分校录取,差额调剂”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同心中学招生800人,按照第一志愿(县外录取除外)、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同心三中招生600人,同上录满为止;同心豫海中学招生1400人,按照第一志愿录取,差额部分调剂录取同心中学、第三中学的第二、三志愿,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结果后果自负。

3.若考生总成绩在吴忠市公布的我县录取分数线内,由县外高中自主录取或考生自主联系入学的,不再参与本县高中录取。由此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空额,教育局将按中考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县内普通高中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下发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注册与入学报到

1.注册须知:(1)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将高中录取通知书下发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通知考生持中考准考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并扫描通知书中的二维码报名注册。(2)考生如自行被县外高中学校录取,不得扫码注册,由初中学校负责将通知书退回教育局。(3)考生一经本县录取,须在规定日期内扫码注册,学籍即行锁定,不再参与其他学校招生录取注册。

2.报到须知:教育局将高一录取注册名册下发各高中学校,学校按规定分班公示。高一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及学杂费、书费和必需的生活用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相应的高中学校、班级入学。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和接收无本校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入学。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县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中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加强专项整治。教育系统针对“招生”“分班”两个敏感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聚焦学校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股室主要负责人,促使关键少数担起关键责任、发挥关键作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4.落实疫情防控。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凡在省外的学生必须提前7天返宁,做到返宁时向社区、村等报备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师生员工落实好管控。

5.加强招生监督。县教育局有关职能股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建立招生违纪违规举报和受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

教育局纪检室:0953-8022330

教育局办公室:0953-8022001

教育局教育股:0953-8029251




                                                               同心县教育局

                                                               20228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