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4-00046 发文时间 2024-03-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各乡镇实施好中药材产业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龙头企业为引领,聚合生产流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体系。支持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三品一标”行动,开展“三无一全”认证和中药材生产信息监测,推进中药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持续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

三、实施内容

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每个基地面积300亩以上,示范带动面积500亩以上。重点发展生态种植、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建设枸杞、黄芪、黄芩、红花、秦艽、独活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集成示范原生态种植、良种选育、育苗移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开展中药材无硫加工、无黄曲霉毒素、无公害及全程可追溯“三无一全”质量管控认证,推行GAP、GMP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四、资金计划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 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自治区中药材产业项目资金60万元,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每个补贴3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所需材料、“三无一全”及GAP认证、宣传展板、资料印刷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同心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任组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资金落实。成立项目实施小组,与科技部门紧密对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筛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督。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和园艺技术推广站备案。

(二)加大扶持力度。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多方整合资金,在土地使用、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强力支持。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财务规定使用资金,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化、制度化、绩效化,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评价考核。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绩效考核,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并将项目公示情况、绩效考核报告和验收报告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和园艺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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