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3-00247 发文时间 2023-08-1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3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3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质计划,推进规模经营、精深加工、品牌营销,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牛奶、肉牛、滩羊产业提质升级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3〕10号)文件和自治区《2023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提高肉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规模经营,做强精深加工,扩大品牌营销,促进产销融合,强化联农带农,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23年建设肉牛数字化牧场1个,区外品牌营销店3个,组织品牌推介不少于5场次、品牌设计包装等。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带动提高我县智慧化牧场建设水平,加大区域公用品牌、优秀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拓宽销售渠道,推进产销对接,增强产业经营活力。

三、补助内容

(一)建设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6月。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数字化牧场建设。通过自主申报、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支持全县规模养殖场配套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设施设备,数字化牧场建设要求配套TMR精准饲喂系统、智能称重系统、智能化发情监测耳标、信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设备和分群通道设施等。

2、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通过自主申报、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支持经营主体在区外大中城市建设品牌营销店,宣传推广“宁夏同心牛肉”,营销店要求面积50㎡以上,布局产品储存区、营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销售牛肉20吨以上。

3、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县内牛肉精深加工企业参加区内县外各类博览会、洽谈会、推介会等不少于5场次,宣传企业自有品牌和产品,聘请设计公司设计“宁夏同心牛肉”logo标识,统一直销店门头、店面装修设计、包装设计等,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同心牛肉进行品质鉴定,出具检测报告,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推介同心牛肉及产品,拓展区内外市场,打造区内外销售网络,提升中高端市场营销能力。

(三)补助标准

肉牛数字化牧场每个补助资金30万元;区外品牌营销店每个补助资金20万元;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组织每家企业参加区内县外推介活动每次补助资金1万元,参加区外推介活动每次补助资金2万元,补助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场地费、装修费,宣传费等,主办方已安排食宿、场地、装修的一律不予补贴;设计“宁夏同心牛肉”logo标识,门头店面包装、牛肉品质鉴定等按照合同约定金额补助,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资金如有结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341万元以上,每个数字化牧场建设主体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70万元以上;每个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主体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47万元以上。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申请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按照企业宣传推介补助标准和合同金额支付。

五、实施程序

(一)前期准备。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建设主体也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建设主体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三)检查验收。2024年4月30日前,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各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组,按照建设方案内容采取逐项核对和查阅档案资料验收。

(四)资金兑付。2024年5月底,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养殖企业,经验收合格,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兑付项目补贴资金。

(五)总结自评。2024年6月30日前,农业农村局完成项目总结和自评工作,按期将验收报告、项目总结、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肉牛产业专班备案。

六、进度安排

2023年8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023年9月-2024年4月指导养殖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2024年5月底完成项目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同心县2023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学云  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  忠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伟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宁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文光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录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同心县2023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落实和补助资金兑付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实施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  忠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伟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宁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富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李晓瑞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马文光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康秀梅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马志荣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杨学勤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杨魁奇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兽医师

        马  俊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员

        马博文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员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项目主管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依照项目方案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术服务。实施小组成员不定期对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进行技术指导,重点围绕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等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养殖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项目资金优势,强力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