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3-00186 发文时间 2023-09-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同心县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推动我县肉牛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3年全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关于印发促进全区肉牛产业稳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牛肉产业营销体系和营销利益联结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提高肉牛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县牛肉在福建、广东等地消费市场的现状,通过“农投公司+合作社+农户+直销店”等利益联结机制,定向运输至福建、广东等地进行销售,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脱贫户(监测户)养殖收益,实现肉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和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二、目标任务

采取政策驱动、补贴带动、户企联动的方式,在福建、广东等地建设区外品牌直销店(直销区)100家以上,在肉牛活体市场价低于33元/公斤(毛重)时,由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33元/公斤(毛重)的价格统一收购全县村集体及养殖户肉牛,定向销售至福建、广东等牛肉直销店(直销区),确保每头牛增收利润2000—3000元,带动1.5万—2万头肉牛销售,带动2000户脱贫户(监测户)增收,培育具有地域优势、市场知名度的“宁夏同心牛肉”品牌。

三、实施方式、政策

(一)经营主体。一是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建、广东等地设立办事处、活牛周转场、仓储保鲜库,统筹两地牛肉销售。二是支持经营主体在福建、广东开设同心牛肉直销店,统一销售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牛肉。

(二)政策标准。直销店奖补政策使用衔接资金1000万元,对年销售牛肉20吨以内的,每吨奖补2000元;年销售牛肉20—40吨的,对新增部分每吨奖补3000元;年销售牛肉40吨以上的,对新增部分每吨奖补4000元;每家店销售奖补资金最高20万元。

(三)政策时限。2023年8月—2024年7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工信局、市监局、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宁夏同心牛肉”直销店(直销区)形象设计、布局设立,政策服务,协调福建、广东等地相关工作。

(二)严格政策标准。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做好肉牛收购、转运、屠宰和订购量登记备案工作;养殖户的肉牛饲养周期必须达到6个月以上和700公斤以上(以购进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每户每年最多收购2次;直销店必须冠名“宁夏同心牛肉”,并采取多种促销方式营销牛肉。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本方案中的政策要求,对经营主体提供的订购资料、付款凭证、销售台账等进行核对、验收、奖补。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加强经营主体及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核实经营主体账目、财务票据及销量,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正,资金绩效最大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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