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3-00290 发文时间 2023-07-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第6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第6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县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健康环境面貌,按照自治区爱卫办、文明办、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爱卫办发〔20231)要求,现就做好20236“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卫生运动 全民共同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3628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以2023年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问题清单为抓手,一是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全面整治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积存杂物垃圾,及时密闭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二是组织机关、社区(乡村)党员干部、卫生志愿者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乡镇街道、村庄点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学校、车站、建筑工地、流动摊贩和夜市餐饮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二)扎实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科普宣传,广泛普及病媒生物危害、生长习性、控制方法以及个人(居家)防护等基本知识和方法。强化重点场所夏季蚊媒消杀和灭鼠防鼠为主的综合性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病媒防制队伍和干部群众,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彻底清除垃圾、积水,填平坑洼,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医院、宾馆、饭店、商超、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场所的防制设施,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和传染病的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车站、市场、学校、街道、社区、农村等重点场所宣传教育窗口作用,利用LED屏、宣传栏、大喇叭、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营造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良好氛围。动员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动员群众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自觉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共同清理整治各类积存垃圾活动。强化“谁领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将清理整治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小组、到个人。

(二)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居民深入宣传“爱国卫生日”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健康科普知识。广泛发动农村居民人人动手,清理垃圾,彻底消除垃圾死角。各单位要在责任区路边放置宣传彩旗,在本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爱国卫生运动标语口号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知识宣传,同时督促各自责任区内的商户开启门头电子屏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知识。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公安、住建、市监、工信商务、卫健、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规范交通秩序,规范路边车辆停放秩序,组织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督促“七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整洁,组织企业、商户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共同做好本次“爱国卫生日”活动。

五、督导检查

县爱卫办将对各行业部门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各乡镇(管委会)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重点是采取注重整治实效的原则,检查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请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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