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2-00145 发文时间 2022-07-2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第7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7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14号)精神,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我县将统一开展第7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现就全县开展第7个“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8:00

三、活动安排

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要结合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卫生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和居民群众开展沟渠垃圾清理活动,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城中村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各乡镇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对乡镇街道、居室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粪污柴草等进行清理。结合爱国卫生日活动要求,整治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继续开展清除城乡垃圾及街道两侧“牛皮癣”等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纪念活动。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论述,搜集整理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历史资料,张贴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海报,制作宣传栏、宣传视频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讲好爱国卫生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中的生动故事,激发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干事创业热情。

(二)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梳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查漏洞、补短板。同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媒介疾病的发生。

(三)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支持群众将健康理念转化为健康行为。充分利用文明引导员、“光荣榜”、“随手拍”等一些适合群众参与的方式,形成社会监管和舆论监督氛围。着力抓好健康科普,加强媒体联动,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活动宣传,通过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语言告诉他们为什么要养成这些好习惯,有效引导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了解掌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共同清理整治各类积存垃圾活动。强化“谁领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将清理整治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小组、到个人。在清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要组织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群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避免人群聚集。

(二)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居民深入宣传“爱国卫生日”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知识。广泛发动农村居民人人动手,清理垃圾,彻底消除垃圾死角。各单位要在责任区路边放置宣传彩旗,在本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爱国卫生运动标语口号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知识宣传,同时督促各自责任区内的商户开启门头电子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知识。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公安、住建、市监、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规范交通秩序,规范路边车辆停放秩序,组织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督促“七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整洁,组织企业、商户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共同做好本次“爱国卫生日”活动。

六、督导检查

县爱卫办将对各部门(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各乡镇(管委会)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重点是采取注重整治实效的原则,检查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在同心电视台进行曝光,请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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