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8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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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自2022年7月4日开始,7月11日结束。

牵头单位: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中水回用率低,吴忠市2017-2019年污水处理量分别为2094.69万吨、2549万吨、3092.5万吨,中水回用量分别为99.73万吨、113.73万吨、155.82万吨,中水回用率不足6%,水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

同心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第18项:“中水回用率不足6%,水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内容: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我县将再生水利用工程纳入到2022年民生实施项目。加强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将中水用于湿地补水、豫海湖等河道湖泊生态补水、城镇绿化、供热用水等,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再生水利用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再生水项目蓄水池主体工程及管网敷设工程已完成,已向人工湿地、同心县豫海湖及污水处理厂U型河道进行生态补水,每天补水量在10000吨左右,提高了再生水利用率,缓解了城市河湖补水指标用水压力,大量节约了水资源,提升了我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2022年下半年我县再生水利用率将提高到80%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反馈电话:0953-802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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