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1-00061 | 发文时间 | 2021-11-2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同心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建议第40号议案的答复函 |
马少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多措并举改善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监管;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规范售前行为。二是对物业企业的业绩、从业人员、办公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求各物业企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和备案工作落实到位,并将各项业务与企业实时信用挂钩,对违法违规企业随时进行处理。三是对全县所有企业、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企业要将物业服务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合同文本办理备案手续。四是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在住宅小区内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开公示栏。要求公开公示收费内容及时间要求要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答复不知你们是否满意,请提出批评意见,在此,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建局事业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马国昱 联系电话:0953-802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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