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2-00070 发文时间 2022-04-26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下马关镇滴灌管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下马关镇滴灌管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宁夏同心县龙兴地膜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程迪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下马关镇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下垣村,项目占地7000平方米,项目租赁地块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下垣村扶贫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10347.264万米滴灌管带。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以及门房、综合楼、变配电室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

《同心县下马关镇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基本完整,评价结论科学,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2、项目运营期挤出吹塑过程产生废气,经6套集气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控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值要求;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运至下马关镇污水处理站;冷却循环水定期拉运至下马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和下马关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滴灌管带,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类包装桶,严格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项目严格控制原料来源,主要原辅材料均全部外购新料,禁止采用再生塑料颗粒。

7、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或污染防治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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