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4-00054 发文时间 2024-02-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消除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安全隐患,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把控质量关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利用废旧电池组装以旧充新产品,无厂名厂址或假冒、伪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等产品,以及经认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执法人员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二是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超标低速电动车,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并要求经营者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经营责任,保证电动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指导3家电动车配件经销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存储电池及堆垛。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销售的电动车产品是否执行新国标、有无3C产品认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大电动车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督促电动车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并要求经营户即知即改,规范经营,努力营造主体责任人应知尽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12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杜绝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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