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1-00214 | 发文时间 | 2021-11-1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干发〔2021〕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杨彦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彦龙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耀波任县公安局丁塘派出所所长;
周耀峰任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
马赞君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马海儒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马麟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少军任县公安局下马关派出所副所长;
马林任县公安局预旺派出所副所长;
杨素龙任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
余立春任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
杨振华任县公安局草原治安派出所副所长;
李波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马晓红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顾永存任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薛占贵任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真任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王有科县公安局下马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买晓勇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国庆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虎筱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尹学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正伟县公安局预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君县公安局草原治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李素霞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康青春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高永强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马海儒、马麟、张少军、马林、杨素龙、余立春、杨振华、李波、马晓红、顾永存、薛占贵、李建真等1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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