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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2019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分析
来源:同心县调查队 发表日期:2019-12-03

今年以来,同心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生态、惠民生,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总体特点

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92.1元,同比增长8.1%,总体来看,2019年前三季度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呈现出增长的态势,财产性收入呈下降趋势。

二、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分析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同心县前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747.9元,同比增长4.0%。主要原因:一是全县经济总体延续了去年以来稳中趋好的运行态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拉动工资稳步增长。二是就业人员增加。同心县以政府购买劳动力的形式聘用100名乡村幼儿教师,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年4248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人员目前已全部到岗。新就业三支一扶150人,人均工资3714.3元/月,闽宁协作解决就业60人,七月底已全部到岗。政府购买劳动力国土局、司法局、政法委、供销社、执法局、司法社区矫正员共计91人,人均工资354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目前已全部到岗。

()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同心县前三季度人均经营性收入为3284.9元,同比增长31.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同心县政府抢抓经济发展机遇,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人积极创业,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和小微企业,构建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使得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二是交通运输、餐营业及商务服务业稳定盈利,使得经营收入大幅增加。

()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同心县前三季度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492.1元,同比增长20.6%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一政策保证了同心县这部分人群收入的稳定增长,此外医疗报销比例增长、低保及救助金增长、医保报销金增长也是转移性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城镇居民增收的不利因素  

(一)收入渠道窄,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一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都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最大,如果没有“调标”等政策的出台,则居民收入增长就会放缓,必然导致增长乏力。二是由于低收入群体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落后,致富能力弱,收入渠道少。

()居民收入涉及领域有限。当前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大多集中在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运输修理、简单加工等传统产业,缺乏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加之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高,生存压力较大。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我县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和房屋出租收入,易受金融调控和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渠道少。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建议

()继续完善工资持续增长机制一是形成与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二是不断加大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从事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和创新推动作用,不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合理引导城镇居民投资理财。加强理财投资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城镇居民投资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合理引导居民通过理财产品、股票和不动产进行投资,增加红利、租金和利息等财产性收入,提高其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有效改善居民的收入结构。

()落实践行“双创”政策,加快行业转型,促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将“双创”作为拓宽居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改革,降低创业企业的准入成本;三是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四是培育创新、科技型企业,多管齐下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完善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促进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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