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共7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吃苦耐劳且自愿从事社区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4.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之后出生)且具有同心县户籍;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已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或已辞职(辞退)的人员;
6.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曾参加过同心县社区工作者招聘,经录用无故放弃、辞职的;
9.2022年11月报名参加同心县村级后备力量遴选,并经所在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任命、选派,已到村工作不满1年的;
10.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社区工作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栏中查阅招聘公告(附件1: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下载(附件2: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整理后到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处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报考者在报名时务必写明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报考者自负责任。
携带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打印完整准确的报名表(正反面);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23年4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社区党务人员岗位需提供党关系所在乡镇出具的党员证明;
(6)“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社区(村)网格员和社会工作师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复员证、社区工作证明、社会工作师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社区(村)网格员出具的工作证明,需由所在社区(村)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及县级网格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组织实施,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项核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2)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
(4)在村(社区)工作(村(社区)网格员)满一年的,每年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配合。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具体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自治区相关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等。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退役军人、社会工作师和社区工作(社区网格员)满一年经历的考生,优先考虑。再次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除此之外,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实际招聘人员数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或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社区工作的情形,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试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豫海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豫海镇各社区从事社区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报酬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民发〔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基本报酬、星级补贴、其他津贴三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如下:基本报酬包括同心县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的2倍和岗位等级报酬。星级补贴根据社区一至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分别按每月100至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他津贴包括学历津贴和职业津贴,其中学历津贴按照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按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按每月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
六、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0953-80221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七、补录
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专门建立台账,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进行跟踪联系。在本轮招聘工作完成后3年内,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直接从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中确定人选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均合格后补录为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合同期限与其他社区工作者一致。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2.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