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同不动产第(00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勇,身份证号:640102********0914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1个月内,即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未提出我中心将依法给予颁发权利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继承人 | 姓名 | 李勇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640102******0914 | |
联系电话 | 138****2968 | 家庭住址 | 同心县豫海新居23-1-202号 | ||||
被继承人 | 姓名 | 李宪明 | 身份证号码 | 642127*******0051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同心房权证豫海镇字第00011190号 | ||||||
房屋面积 | 103.77㎡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房屋坐落 | 同心县豫海新居23-1-202号 |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 | 父子 |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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