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同心县工业园区 作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委会精细化工产业园拟征收土地218.67亩。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1、政策规划;
2、审批程序;
3、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4、拆迁户就业及生活保障;
5、资金筹措与保障;
6、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7、宣传解释及社会舆论;
8、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风险。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应高度重视项目的资金保障,规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法规管理规定。完善资金使用各项审核及审批手续,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资金保障措施,及时解决资金到位问题。
2、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⑵对本项目的态度;
⑶是否了解该项目的补偿标准。
五、提出意见及经济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同心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342号
联系人:马军 联系电话:13995150564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162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17795010830
电子邮件:448060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