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以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过渡期同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央和区市及预算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同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公示期间如您对《同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同心县乡村振兴局反馈。
三、征集方式
1.邮件反馈:txfpb@163.com
2.信函反馈: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邮寄地址:同心县新区人社局大楼二楼
收件人:杨红
联系电话:0953-8022754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示工作由同心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文件为准。反馈意见建议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注“同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期待您的参与!
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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