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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制度》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4-28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们草拟了《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制度》,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5月11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电话:0953-8022350

  传真:0953-8022328

  邮箱:tongxinzhengfuban@163.com

  附件: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制度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形势,形成多部门联合应对灾害机制,有效开展科学决策、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同心县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制度。

一、会商参与部门

自然灾害会商由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召集,也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召集,会议由分管该行业部门工作的县领导主持,县应急、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务、气象、卫健、地震、保险、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参加。

如遇较大自然灾害或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时,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均参加会商。

二、会商主要内容

(一)在自然灾害发生前,针对从区市县气象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得的气象预报预警,在分管副指挥长的主持下进行会商,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应对的措施与对策。

(二)灾情分析、预报。通报雨(雪)情、旱情、寒潮、霜冻、大风、大雾、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霾、地质灾害、地震趋势等动态信息,综合分析灾害形势、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

(三)灾情核查。核查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房屋受损、公共设施受损、人员紧急转移安置、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工作交流与研讨。及时通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总结阶段性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其它需要会商的内容。

三、会商类型

自然灾害会商分为例行会商和临时会商。

(一)例行会商

1.每年4月份,对全县自然灾害天气进行会商分析评判;

2.每年5月份,对汛期工作进行一次会商;

3.每年分春秋两次,春季3月份,秋季10月份,对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会商分析;

4.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会商研判;

5.每年进行一次地震会商。

(二)临时会商

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紧急情况时,由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临时会商。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例行会商采取会议会商形式。临时会商可采取会议会商、电话会商等形式,也可通过传真、互联网等形式互通工作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

四、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人员受灾、财产受损、紧急转移安置、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以及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情况和措施等。

民政局: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信息,提供森林草原防灭火、果树受灾信息、病虫害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沙尘暴等天气的预警与预防。

住建局:负责提供城市排涝、房屋抗震受灾评估。

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灾情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交通的畅通及抢修措施等。

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文监测、防汛抗旱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卫健局:负责统筹调度医疗卫生资源。及时组织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和心理救援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

气象局:负责提供雨(雪)情、旱情、寒潮、霜冻、大风、大雾、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霾等气象条件分析、专业气象预报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灾情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国网同心供电有限公司、宁夏移动吴忠分公司同心县分公司、中国联通同心县分公司、中国电信同心县分公司:负责对相关受损设施和线路的抢修等措施。

承保保险公司:负责依法合规做好查勘理赔等工作;负责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增强群众保险意识,降低灾害风险。

没有明确职责分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做好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会商,指派熟悉业务的联络员专门负责有关工作。

二是各单位高度重视会商后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防灾减灾救灾的有关措施,抓好落实。

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在灾害发生时或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上报信息;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灾情(初报)。

四是自然灾害灾情核定和数据综合上报、发布均以会商结果为准。

五是对预警与应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和对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或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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