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民意征集
关于征求《同心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6-19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们草拟了《同心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6月29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电话:0953-8022350

  传真:0953-8022328

  邮箱:tongxinzhengfuban@163.com

  附件:同心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同心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成效,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精神和《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生产与生态统筹的原则,以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依托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杜绝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农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益,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方向,积极推进玉米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

(二)政府引导,社会运作。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养殖主体利用秸秆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为全县养殖业提供保障。

三、工作目标

通过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玉米秸秆浪费和因焚烧秸秆造成的空气污染,建立可持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动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优美、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养殖优先、科技支撑原则,促进资源节约,努力实现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区域和作业要求

(一)实施区域。12个乡镇(管委会)。

(二)作业要求。对辖区内玉米秸秆进行机械化打捆作业。

五、实施主体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资金来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下达项目资金560万元。

(三)补助标准。对收储利用玉米秸秆达到300吨以上(含300吨)企业、合作组织、饲草料配送中心及农户,每吨补助不高于100元。

六、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同心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定技术方案和利用模式。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安排。

(二)组织作业。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整县推进、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要逐户精准核实农户、合作组织、企业等种植面积及收购数量,及时 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三)组织验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秸秆打捆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共同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

(四)资金兑付。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以项目验收小组验收结果为依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兑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吉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马吉云豫海镇镇长

马泽新河西镇镇长

马卫国丁塘镇镇长

马赞新韦州镇镇长

下马关镇镇长

李耀贵预旺镇镇长

王团镇镇长

田老庄乡乡长

高耀祖马高庄乡乡长

马崇博张家塬乡乡长

马斌文兴隆乡乡长

锁成明石狮管委会主任

杨志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录国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验收推进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安排、技术培训及监督检查、总结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吉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录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秸秆利用需求为导向,养殖农户、合作组织为利用主体,农民、企业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严格资金管理。

为确保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和深翻还田实现全覆盖,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安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

(四)强化绩效考评。

建立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玉米秸秆机械打捆收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生产经营组织、农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