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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同心县2020年青贮玉米补贴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9-11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们草拟了《同心县2020年青贮玉米补贴实施方案》,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9月18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电话:0953-8022350

  传真:0953-8022328邮箱:tongxinzhengfuban@163.com

  附件:同心县2020年青贮玉米补贴实施方案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同心县2020年青贮玉米补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节水灌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20年青贮玉米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2020中央及自治区一号文件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大政策引导,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饲草种植,加快草畜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基本原则

1.明确范围,确定主体。根据我种植结构调整实际,对扬黄灌区(含节灌区)发展青贮玉米种植、利用、销售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乡镇及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青贮玉米补贴申报、审核、验收、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

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兑付做到标准明确、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二、主要内容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我县扬黄灌区(含节灌区)发展青贮玉米种植、利用、销售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扬黄灌区(含节灌区)种植并利用或销售青贮玉米,每亩补贴200元。

 三、补贴程序

)经营主体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生产经营主体青贮玉米收获前,要据实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报所在地村委会

)现场验收各乡镇负责,成立由乡镇负责人乡村干部组成验收小组,在村委会收到生产经营主体的补贴申请表后,到种植地块现场准确丈量面积,并留存收获、运输时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证明资料,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验收补贴。对在924日以前已经按照青贮处理(自用或销售)的,立即组织验收,并做好面积丈量等工作,可不提供影像资料。

(三)乡村登记公示。各乡镇、村对符合补帖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逐户登记,将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面积、补贴额度及县农业农村(0953-8022837)、财政(0953-8719398)和乡镇举报电话等信息在本乡镇、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将申请表、乡村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县级验收乡镇务必1013日前完成青贮玉米补贴面积丈量、核实登记、验收公示和建档备案等工作,并将本乡镇汇总表于20201015前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青贮玉米补贴进行验收,每个行政村抽查验收面积不少于本村青贮玉米验收总面积的10%。验收合格的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编制青贮玉米补贴县级汇总表。

(五)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根据最终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青贮玉米补贴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农业农村局按照方案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和验收总结;县财政落实好资金拨付工作。乡、村两级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及涉农补贴一卡通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兑付基本信息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机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青贮玉米补贴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乡镇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兑付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要建立补贴资金兑付基本信息完整档案,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补帖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额度、一卡通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齐全完整。要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兑付中公示照片(影像资料)、工作照片(影像资料)等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据可查。

加强资金管理。乡镇和县财政、农业农村等单位工作人员在资金兑付、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违反规定兑付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兑付资金或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兑付资金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公告、展板、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结合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确保青贮玉米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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