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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同心县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0-10-09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们草拟了《同心县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10月16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电话:0953-8022350

  传真:0953-8022328邮箱:tongxinzhengfuban@163.com

  附件:同心县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同心县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4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我县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0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小杂粮、红葱、中药材、枸杞、瓜菜、葡萄、文冠果等经济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2025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40万千瓦以上,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小麦、玉米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小杂粮、红葱、中药材、枸杞、瓜菜、葡萄、文冠果等经济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显著提升,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农机装备创新能力。支持适宜我县农业生产装备的关键技术研发,对符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政策的农机装备创新项目予以支持。探索建立推广机构+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增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投入。鼓励支持我县农机推广技术人员开展适宜我县及我县特色优势产业作物(小杂粮、红葱、中药材等)生产的机具引进、研发和适应性改造,开展适宜本地生产条件的机械化生产模式的探讨攻关。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和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三、着力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五)加快补齐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探索小麦、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等节本高效种植模式,促进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与耕种收等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翻、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乡镇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六)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加快突破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小杂粮、红葱、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瓶颈和技术创新研究。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重点支持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农机装备的引进研发攻关和示范基地建设,引进一批适应性强、作业性能稳定可靠的高端、智能机械装备,支持有条件的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率先实现全面机械化。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七)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业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支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平台建设,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产研推用联合攻关,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八)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加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支持深松(翻)、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

(九)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搭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科研单位、农机制造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用户的对接平台。支持建设农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等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等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农机监理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十)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五、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十一)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支持开展农机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研发适合农业机械特点的保险产品。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

(十二)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车辆的通行费。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

六、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三)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重点支持我县东部山区开展宜机化改造,扩展农业机械运用空间,加快补齐东部山区农业机械化短板。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十四)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七、切实加强农机人才培养

(十五)加强农业工程人才培养。支持农机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学位深造,积极引进区内外农机装备高端人才。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十六)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大对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批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工匠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支持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等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农机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工信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八、强化组织领导

(十七)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统筹,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参加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谋划指导,强化督促考核。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开发区)

(十八)强化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将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抓好工作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免费管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农机深松深翻等作业补贴、农机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和保障。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加大农机推广机构开展适宜本县及本县特色优势作物生产的机具引进、研发和适应性改造的资金投入,给予开展适宜本地生产条件的机械化生产模式的探讨攻关的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

(二十)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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