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24 来源: 作者:
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生猪养殖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由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生猪养殖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1p1BX-nE1TZvlVMfL_SCw;提取码:m3wp
纸质版报告请前往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韦州镇及周边群众、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5omaQdMkbNdWGkPxcHo8A;提取码:lvw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发至指定邮箱,提出与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单位: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txxwzzzf@126.com
电话:13519536121
编制单位: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0日